保險公估人
保險公估人是三大保險中介機構之一,是獨立的法人主體,非政府部門或保險公司的附屬機構,是保險人和投保人之外的第三方,處于中
立地位,不偏袒任何一方,俗稱“裁判員”。
保險公估人作用
●提供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公估結論;
●為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維護經濟利益;
●為保險人降低理賠成本;
●化解保險雙方因理賠而產生的糾紛。
保險公估的法律地位
保險活動當事人可以委托保險公估機構等依法設立的獨立評估機構或者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對保險事故進行評估和鑒定。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保險公估費的承擔規定
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